萬邦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關于浙江省杭嘉湖圩區整治技術服務(2025年度)中標(成交)結果公告
2025年04月12日 13:07 來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購項目名稱 | 浙江省杭嘉湖圩區整治技術服務(2025年度) | ||
品目 | |||
采購單位 | 浙江省農村水利管理中心 | ||
行政區域 | 浙江省 | 公告時間 | 2025年04月12日 13:07 |
評審專家名單 | 蔣永華(第1標項采購人代表),林佳敏,沈揚飛,洪蕾琴,胡洛敏 | ||
總中標金額 | ¥25.160000 萬元(人民幣) | ||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
項目聯系人 | 董開服 | ||
項目聯系電話 | 0571-86021249 | ||
采購單位 | 浙江省農村水利管理中心 | ||
采購單位地址 | 杭州市上城區清江路185號 | ||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 0571-87827691 | ||
代理機構名稱 | 萬邦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
代理機構地址 | 杭州市上城區錢潮路636號萬邦大廈 | ||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 0571-86021249 |
一、項目編號:NSZX-CG-2025-02
二、項目名稱:浙江省杭嘉湖圩區整治技術服務(2025年度)
三、中標(成交)信息
1.中標結果:
序號 | 中標(成交)金額(元) | 中標供應商名稱 | 中標供應商地址 |
1 | 報價:251600(元) | 浙江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 | 杭州市上城區撫寧巷66號 |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主要標的信息:
序號 | 標項名稱 | 標的名稱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1 | 浙江省杭嘉湖圩區整治技術服務(2025年度) | 浙江省杭嘉湖圩區整治技術服務(2025年度) | 詳見招標文件。 | 詳見招標文件。 | 詳見招標文件。 | 詳見招標文件。 |
五、評標專家抽取
六、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蔣永華(第1標項采購人代表),林佳敏,沈揚飛,洪蕾琴,胡洛敏
七、開標情況
八、資格審查情況
九、符合性審查情況
十、技術評分明細表
標項 | 供應商名稱 | 專家1 | 專家2 | 專家3 | 專家4 | 專家5 | 商務技術得分 | 報價得分 | 總分 |
---|---|---|---|---|---|---|---|---|---|
1 | 浙江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 | 87.0 | 66.0 | 87.0 | 81.0 | 63.0 | 76.8 | 9.62 | 86.42 |
1 |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規劃設計研究院) | 62.5 | 41.5 | 44.5 | 53.5 | 47.5 | 49.9 | 9.6 | 59.5 |
1 | 淮安市水利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55.0 | 40.0 | 49.0 | 49.0 | 46.0 | 47.8 | 10.0 | 57.8 |
十一、中標(成交)候選人推薦情況
十二、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參照《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執行。以中標通知書中確定的中標總金額作為收費的計算基數,分段累進計算:100萬元以下按1.5%,100~500萬元按0.8%計算,500~1000萬元按0.45%計算。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計。
2.代理服務收費金額(元):5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十四、其他補充事宜
1.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認為該中標/成交結果和采購過程等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屆滿之日(本公告發布之日后第2個工作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質疑函范本、投訴書范本請到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下載。
2.其他事項:無。
十五、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質疑、投訴,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浙江省農村水利管理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區清江路185號
傳 真:/
項目聯系人(詢問):蔣先生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0571-87827691
質疑聯系人:張先生
質疑聯系方式:0571-86986759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萬邦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區錢潮路636號萬邦大廈
傳 真:0571-85213970
項目聯系人(詢問):董開服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0571-86021249
質疑聯系人:何佳佳
質疑聯系方式:0571-87826340
3. 該項目由采購人處理采購爭議。質疑環節,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機構處理的,可由采購代理機構答復。對質疑答復不滿意的,向采購人內部設置的采購監督機構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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