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細化25項懲處措施,違者寸步難行
2020年06月19日 08:47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打印】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聯合該區黨委組織部、網信辦、編辦、發改委、科技廳、工信廳、總工會、海關、稅務、人行等25家部門共同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采購領域嚴重違法失信主體聯合懲戒措施細化清單和依據》(以下簡稱《清單》)。
《清單》一共細化了25項懲處措施。該《清單》把在政府采購領域經營活動中違反《政府采購法》及其他法律法規,并經財政監管部門依法認定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政府采購當事人(包括政府采購供應商、代理機構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等)列為重點監管對象,依法限制其申請財政補助補貼性資金、參與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投標、取得政府供應土地、暫停科技項目審批、金融機構融資授信參考、參與評先評優或取得榮譽稱號、成為海關認證企業等。
《清單》通過政府采購領域失信數據共享,25家部門聯動出招,將聯合懲戒觸角延伸到政府采購當事人工作的方方面面,真正使失信者“一處失信、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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