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政府采購監管從程序控制轉向結果導向
2019年05月16日 09:55 來源:重慶市財政局辦公室 【打印】
政府采購涉及采購單位、代理機構、財政部門、供應商等方方面面,在采購體量日漸龐大、采購品種日趨繁多的背景下如何提高采購效率,無疑是十分重要的課題。
財政部門肩負著政府采購的監督管理責任,近些年來,重慶財政一直在審批管理上堅持“只做減法、不做加法”,不斷推動政府采購監管從程序控制轉向結果導向。一是提高限額標準。將貨物和服務類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從20萬元提高到50萬元,將工程類項目由3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限額標準以下的不再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由單位自行實施。二是減少審批事項。全面取消采購文件事前審查及評審專家抽取審核,公開招標限額標準以下的采購方式變更及采購項目要素變更由紙質審批改為網上備案。三是簡化付款流程。政府采購合同付款由財政集中支付改為單位授權支付,采購單位按照合同約定,根據項目進展情況,自行支付合同款項。四是打造網購平臺。順應“互聯網+政府采購”發展趨勢,運用云計算和大數據技術,建設了全市統一的政府采購云平臺,搭建透明高效、價格公允的網上采購交易平臺,解決自主采購范圍擴大帶來的缺乏規范、便捷的采購渠道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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