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謀劃 精準施策 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再上新臺階
2023年03月10日 10:42 來源:河南省鄭州市財政局 【打印】
2020年以來,河南省鄭州市財政局以貫徹落實《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為契機,以政府購買服務改革為“精準”抓手,以規范政府購買服務支出為“增效”手段,聚力聚焦政府購買服務各項機制不斷完善,助推政府治理效能提升。2022年,鄭州市共101家單位編制了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規模達13.31億元,同比增長5%,涵蓋了603項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和資金規模不斷擴大,改革取得重要階段性進展。
以制度建設夯實改革基礎
一是及時做好財政部指導意見的貫徹工作。為有效落實《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鄭州市財政局通過主動向河南省財政廳請教學、向其他城市財政局對標學、聯系全市實際情況重點學等方式,切實做到將文件“學懂、弄通、做實”。
二是規范鄭州市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編制。通過出臺《鄭州市財政局關于做好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編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了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編制原則、編制主體、編制范圍、目錄框架等內容和要求,同時要求不得將《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中“負面清單”的內容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科學指導市直各部門準確把握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范圍、性質和種類。
三是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基本流程。印發《市級部門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基本流程(試行)》,從購買內容、購買主體、編制目錄、編制預算、實施購買到簽訂合同、履約及支付、評價及監督,對政府購買服務各項工作環節進行全面規范,完善了政府購買服務行為的全流程運行機制,進一步強化了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實施的可操作性。
四是建立市縣兩級政府購買服務信息統計上報工作機制。明確要求市直各部門和各區縣(市)財政局,按照財政部、河南省財政廳確定的政府購買服務案例分析模板和政府購買服務統計數據模板,開展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報送工作,及時掌握并研究解決各地區、各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改革相關問題,推廣好做法和好經驗,更加全面深入地推進全市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
以指導性目錄規范購買服務內容
按照“積極穩妥,從嚴控制”原則,實行部門目錄分級管理,分部門編制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其中,一級目錄分為基本公共服務、社會管理性服務、行業管理與協調服務、技術性服務、政府履職所需輔助性服務以及其他服務事項等6大類。在一級目錄基礎上,二級目錄結合各部門行業特點,對服務類型分類細化,分為教育、就業等63項。三級目錄根據鄭州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緊扣部門履行職責需要以及社會公共服務需求等因素進行設置。市本級共計74個市直主管部門編制了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在編制目錄的同時,鄭州市財政局嚴格執行《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負面清單”管理,將公共衛生、養老服務、科技推廣等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服務的領域優先列入指導性目錄范圍,堅決杜絕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購人”、“購崗”以及應由政府直接履職等“負面清單”事項。
以嚴謹工作流程實現規范運行
一是做好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編制工作。印發《鄭州市財政局關于加強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管理的通知》,明確市直各部門要按照“先有預算、后購買服務”的原則,將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的申報、審核、批復列入部門預算“二上二下”的編制流程,作為部門預算組成部分實施管理。財政部門在編制年度部門預算時,同步審核、批復政府購買服務預算,做到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與年度部門預算、政府采購預算無縫對接。
二是做好政府購買服務預算執行工作。印發《鄭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購買服務預算執行工作的通知》,部署和推進全市各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實施審批備案工作。市直各部門在組織實施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執行工作過程中,對于本部門預算金額在100萬元(含)以上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要向市財政局履行審批手續,經市財政局批準后,方可開展采購活動;對于本部門預算金額在500萬元(含)以上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要在項目完成采購后15日內,將服務合同副本報市財政局備案,購買項目績效評價完成后,將評價報告連同事前績效評估報告一并報市財政局備案,以此強化各部門政府購買服務專項經費支出管理,規范各部門政府購買服務行為。
以推動區縣(市)工作開展實現改革全面實施
一是召開全市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會議。全面貫徹落實財政部、河南省財政廳和鄭州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明確目標任務,交流工作經驗,解讀政策措施,為在全市全面有序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奠定基礎。
二是加快構建工作機制。要求各級財政部門明確工作牽頭科室,著力加強制度建設,努力拓寬購買服務范圍,合理選擇購買方式,進一步加快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改革。
三是建立區縣(市)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報送制度。貫徹落實財政部、省財政廳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報送工作要求,由區縣(市)每年1月及7月分兩次報送本地區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信息,以此全面總結提煉區縣(市)政府購買服務改革成效,突出區縣(市)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亮點。
以績效評價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建立以結果為導向、以績效為核心的管理機制。將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績效評價結果運用于項目資金的結算環節,以績效評價結果作為承接主體選擇、預算安排和政策調整的重要依據。建立由購買主體、服務對象及第三方組成的綜合性評價機制,提高政府購買公共服務質量,優化公共資源配置,節約公共支出成本。
以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一是公開部門指導性目錄。市直各部門指導性目錄在正式印發后10個工作日內,在各部門官網和鄭州市財政局官網向社會依法公開。
二是公開年度政府購買服務預算。各部門政府購買服務年度計劃隨部門預算一并公開,公開內容包括: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名稱、類別、內容、服務對象、購買方式、預算金額等。
三是公開公共服務社會評價結果。明確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在驗收時應邀請公共服務對象參與并出具意見,驗收結果向社會公示。
通過提高政府購買服務信息透明度,調動社會組織、企業和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鄭州市社會治理、提供公共服務的積極性,推進政府購買服務的標準化和規范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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