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從政府采購前端進一步完善回避制度
2021年08月05日 10:19 來源:臺海網 【打印】
臺海網8月4日訊 據“福建財政”微信發布 針對政府采購活動中存在的評審專家應回避未回避導致采購不公平問題,省財政廳完善政府采購系統回避功能,增設評審專家回避信息,通過系統自動過濾,直接從政府采購前端幫助評審專家規避法律風險。
回避是政府采購的一項基本制度。根據政府采購法及其相關規定,國家列出了五類評審專家必須回避的情形。我省從防止采購人、供應商或代理機構非法串通評審專家的角度,通過技術手段向代理機構屏蔽專家抽取結果,但這一措施在采購實踐中又出現可能導致不能盡早發現應回避未回避問題,損害了政府采購活動的效率。對此,省財政廳堅持技術與制度相互補充,及時為管理“打補丁”,于6月28日在福建省政府采購門戶網首頁發布了《關于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完善回避信息的通知》,要求所用入庫評審專家必須在規定時限內自行填報完善回避信息,并明確相關責任,從機制上完善了回避制度,約束了非法串通行為,進一步公平了市場,規范了采購。(來源:“福建財政”微信公眾號)
相關文章
- 霍山縣財政局:四舉措推進政府采購健康有序開展2021-08-05
- 湖南省長沙縣財政:加強采購需求管理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2021-08-05
- 武漢深化政府采購便利化改革 助力打造高質量營商環境2021-08-04
- 湖南株洲云龍明確政府采購意向公開“時間表”2021-08-04
- 山東省廣饒縣:首個“不見面”開標項目順利完成2021-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