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重點” 寧夏明年政采預算編制執行這樣做
2021年09月10日 09:13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關于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范圍,《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自治區本級2022年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及執行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服務和工程均應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政府集中目錄以外且未達到采購限額標準的項目,不屬于政府采購項目,不再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關于政府采購預算編制方式,《通知》指出,作為部門預算的組成部分,政府采購預算應與部門預算同步編制和申報,采購人在保證預算編全、編實、編準、編細前提下,據實籌劃、合理評估、認真填報。
關于政府采購預算執行,《通知》分別對采購意向、采購需求、采購計劃和組織實施四個部分作出要求。《通知》要求,除網上直購、競價、零星采購、PPP項目外,其他政府采購項目均應公開采購意向;采購人可以通過資訊、論證、問卷調查等方式,在確定采購需求前開展需求調查。特別是1000萬元(含)以上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3000萬元(含)以上的工程采購項目,涉及公共利益、社會關注度較高的采購項目,技術復雜、專業性強的定制開發信息化建設項目、采購進口產品項目及主管預算單位或采購人認為需要開展需求調查的其他采購項目,必須開展采購需求調查;采購人應嚴格按照批準的政府采購預算開展政府采購活動,嚴禁無預算采購、超預算采購,不得擅自改變已批準的政府采購預算金額和用途;采購人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與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在采購系統上傳合同、錄入信息,合同將自動公示,并同步推送至“財政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作為支付資金的依據。采購人必須在法定期限內進行合同公示,否則系統將自動鎖定其采購計劃編報功能。
關于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功能,《通知》要求,采購人在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時,應依據要求統籌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的項目,不同規模和種類的采購項目需達到不同的預留比例;有制服采購項目的,采購人應至少預留項目預算總額的30%專門面向監獄企業采購;采購人應優先采購能夠滿足采購需求的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中產品及創新產品;在執行政府采購預算時,采購人應當在確定采購需求、選擇采購方式、確定供應商資格條件、設定評審規則等方面充分體現對采購政策的貫徹落實。
此外,《通知》還對預采購、涉密采購、未編制政府采購預算、聯合采購、多年期錯茬性項目采購、延續性服務項目等內容作出相關規定和具體闡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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