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為中小企業送上“開年紅包”
2022年01月21日 09:03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提高預留份額、加大評審優惠力度、降低交易成本……日前,湖北省財政廳、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聯合為中小企業送出一波政府采購政策“紅包”。其中,僅免收采購文件工本費一項,預計一年就能為全省中小企業節省政府采購交易成本6000萬元。
記者發現,這份《湖北省財政廳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列出的八個“紅包”,主要集中在政策、資金和技術三個方面。
在政策方面,《通知》將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比例較《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規定的提高了10個百分點,明確20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項目、4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同時,鼓勵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采購活動,鼓勵大中型企業依法向小微企業分包。對評審優惠力度,《通知》強調,符合殘疾人企業或監獄企業、納入創新產品應用示范推薦目錄內的企業、屬于在政府優先采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范圍內并獲得相關證書的企業等情形的小微企業,以價格優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評審優惠。
在資金方面,《通知》給出了三類惠企舉措:一是“降成本”,要求采購人、代理機構不得向供應商收取投標保證金、采購文件工本費。鼓勵采購人根據項目特點、中小企業信用等情況免收履約保證金或降低收取比例,并支持其自主選擇以保函、支票、匯票、本票等非現金形式提交履約保證金。二是“促回流”,在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后,鼓勵采購人向具備條件的中標(成交)供應商支付預付款,預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額的30%。政府采購合同履行完畢,應于收到供應商驗收申請后7日內組織履約驗收。對于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采購人應自收到發票后25日內完成資金支付。三是“引資本”,推動有需求的中小企業憑中標(成交)通知書和政府采購合同向金融機構融資。采購人應積極主動為中小企業開展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業務提供服務和便利。
在技術方面,記者注意到,《通知》明確了兩類“加持”舉措,包括“流量引導”,即在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網上商城、網上超市等平臺),通過流量引導、搜索排序、加掛中小企業標識以及設立中小企業特色場館等方式,引導采購人優先采購由中小企業制造的貨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務。另外,還有“大數據精準推送”,湖北省將完善“中國湖北政府采購網”信息檢索功能,提高政府采購信息查閱效率,探索利用大數據等技術向中小企業及時、精準推送政府采購信息。
此外,《通知》還明確通過“行政監管+技術控制+社會監督”等手段,保證“紅包”切實落進中小企業“口袋”。其中要求,各級主管預算單位從2022年起通過部門決算向同級財政部門報告本部門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和采購的具體情況,并在“中國湖北政府采購網”公開執行情況。各級財政部門要依法將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落實情況納入對采購人監督檢查、對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對代理機構監督評價范圍。各級、各部門應將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目標納入預算項目績效目標,建立考核通報機制,強化監督考核評價結果運用。結合湖北省財政預算管理一體化總體部署,《通知》要求,在預算編制、計劃備案、信息公開、合同備案、資金支付等環節,將政策要求內嵌于信息化系統,實現系統自動對比校驗、信息提示、數據實時統計分析。(馬金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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