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要求不折不扣落實行動方案
2025年01月07日 10:21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等8部門關于落實〈政府采購領域 “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布。其中明確,力爭用三年左右的時間,著力解決當前內蒙古政府采購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使政府采購市場秩序更加規范。
“通過2024年開展的政府采購領域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和37類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自治區財政廳目前已與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建立起常態化協同監管工作機制。下一步,將加強黨內監督,會同紀檢監察等部門就問題線索移送、案件查處等進行協作配合,將采購人相關違法違規信息推送監督貫通協調數據平臺。”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政府采購處處長付曉楓表示。
《通知》明確,要持續開展全區政府采購領域專項治理工作,深入挖掘、分析四類違法違規問題,“以案說法”形成典型案例,指導全區政府采購投訴處理工作。進一步細化履職評價指標體系,推動建立代理機構能力信用綜合評價體系。綜合考慮代理機構的日常評價、監督檢查、投訴情況、業績和專業能力等因素,對代理機構進行打分,并將分數進行公布,為采購人擇優選擇代理機構提供參考依據。推動各類政府采購當事人評價結果與信用中國、公共資源平臺的共用共享,助力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通知》規定,要研究完善自治區政府采購制度體系,逐步構建系統完備、操作規范、運行高效的政府采購制度體系。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原則,強化政府采購政策功能,進一步加強對科技創新、綠色發展、中小企業發展等支持力度。
《通知》要求,全面落實《政府采購合作創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完善政府采購支持科技創新制度。認真落實扶持中小企業政策,通過提高預付款比例、使用保證金保函、免費提供電子采購文件等方式,為中小企業參與采購活動提供便利。建立“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管理”機制,加快推動“政采貸”擴圍提質。貫徹執行財政部對脫貧地區農副產品提高政府采購預留比例政策。逐步提高綠色建材在政府采購工程項目中的應用比例。配合相關部門探索建立綠色建材專家、產品等管理制度體系。(記者張舒慧 通訊員王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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