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樂山市:進一步規范市本級政府采購行為
2019年03月22日 09:31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為進一步規范市本級政府采購行為,提高采購效率和質量,減少流(廢)標、質疑投訴等情況,日前,四川省樂山市結合實際出臺了《樂山市市本級2019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實施方案》。
一是規范采購需求設定。根據現行的政府采購法律制度,梳理列出10種屬于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具體情形,明確了采用綜合評分法的評分細則不得存在的5種情形,對非單一產品采購項目核心產品的確定原則、規格尺寸禁止采用絕對數值等采購需求內容進行了規范。
二是規范執行方式選擇。明確了網上競價、網上直購、商場直購、定點采購和委托采購等五種方式的執行規定。重點對委托采購的適用范圍和委托事項進行了說明,明確在政府采購代理執行過程中,市政府采購中心對明顯不符合現行法律制度要求的條款建議作更改、調整而采購人拒不更改、調整的,市政府采購中心將向市財政局報告,同時暫停或停止該項目代理采購。
三是強化相關部門職責。重申集中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及市級主管預算單位等部門職責。市政府采購中心嚴格履行法定職能,健全管理制度,優化服務流程,不斷提高精細化、信息化服務水平。采購人依法履行采購主體責任,科學設定采購需求,依法選擇采購方式,及時簽訂采購合同。各市級主管預算單位依法加強日常管理和業務指導,督促本部門及下屬單位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相關政策及制度規定。
(李曉林 郭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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