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積極清退保證金逾五千萬元
2019年09月29日 08:38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統計顯示,截至2019年8月30日,南寧市財政局組織各采購代理機構共清退政府采購保證金5728.58萬元,其中投標保證金282.43萬元,履約保證金5446.15萬元,涉及供應商近1600家。此次集中清退工作切實解決了南寧市政府采購自1999年實施以來積存的保證金清退“老、大、難”問題,維護了政府采購供應商權益,為優化全市營商環境創造了有利條件。
據悉,為積極做好保證金的清退工作,南寧市財政局采取了四項有效舉措:
一是加強組織協調,明確落實責任。該市財政局先后采取印發通知、召開專題會和約談等方式,落實集中清退任務,明確工作要求,并將保證金清退工作列入2019年度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考核事項。
二是分類統計核實,為清退打基礎。為做好歷年政府采購各類保證金收繳對賬工作,南寧市財政局組織各采購代理機構按照采購項目名稱、投標供應商名稱、保證金轉賬時間、保證金金額、保證金到期時間等關鍵信息逐筆進行梳理,并按近期可退付保證金、供應商無法聯系或繳納期限超過10年和其他項目進行分類,為集中清退沉淀保證金打牢基礎。
三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退付進度。一方面要求各代理機構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電話或發函通知供應商、采購人核實項目情況;另一方面采取便企措施,要求采購代理機構主動為供應商服務,對因供應商缺失材料、且代理機構能夠提供的,可由代理機構復印提供;在手續齊全條件下,允許通過郵寄材料等方式辦理保證金退付,實現不見面清退;此外,主動作為,市財政局發揮協調和指導作用,針對各代理機構清退工作中提出的采購人不配合、供應商材料遺失、賬戶撤銷、企業注銷等難題,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通過協調采購人、征求法律顧問專業意見,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指導各代理機構順利清退沉淀保證金。
四是提前溝通對接,確保到期即退。未到期的保證金充分尊重采購人意見,同意提前退付的及時為供應商辦理退付手續;其他未到期保證金要求代理機構制定清退計劃,提前與供應商對接、與采購人溝通,保證到期能立即辦理退付。
(艾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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