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縣“五舉措”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工作
2019年10月16日 08:44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打印】
二是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程序。細化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做到應編盡編,編實編準,防止無預算采購、超預算采購,保障中標(成交)供應商合法權益。做好政府采購需求論證,采購預算批復后、采購活動開始前,采購人進一步加強市場調研,了解市場價格情況,必要時組織專家對采購需求進行論證,降低廢標、流標率??茖W合理編制采購文件,采購文件應落實政府采購支持節能、環保及中小企業發展等有關規定,資格條件不得設置有違公平競爭的歧視條件和差別待遇。規范政府采購評審,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要依法組建評審委員會,按規定程序組織評審,嚴肅評審工作紀律,評審人員要認真履行評審職責。
三是進一步加強采購結果管理。采購項目評審結束后,采購代理機構須在2個工作日內,將評審報告送采購人。采購人收到評審報告后,在5個工作日內確定中標(成交)結果,切實縮短采購周期、提高采購效率。中標(成交)結果確定后,自確認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在黃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告并同步推送至安徽省政府采購網,招標采購文件隨中標(成交)結果同時公告,接受社會監督,未公告中標(成交)結果的,采購合同不予備案。
四是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合同管理。采購人應在招標采購文件中,按照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和項目采購需求,認真擬定符合采購項目特點、要求的合同文本。采購人、中標(成交)供應商自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必須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無故不簽訂采購合同的,采購人應及時書面報告財政部門。采購人自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政府采購合同在黃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告并同步推送至安徽省政府采購網,方便社會監督。未接規定執行的,對采購人嚴肅處理。
五是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支付、交付管理。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招標采購文件中明確中標(成交)供應商履行合同的時間、地點、具體要求等,逾期末按合同履約交付使用的,財政部門支持采購人、中標(成交)供應商按照《合同法》追究對方責任。進一步加強履約驗收,鼓勵采購人引入第三方機構進行驗收,并出具驗收報告,驗收報告作為采購人付款依據,對采購人不及時組織或拖延驗收的,財政部門將視情予以通報。項目驗收合格后,采購人按照政府采購合同約定,及時向中標(成交)供應商支付合同資金,對支付不及時或拖延支付的,必要時進行通報、約談,切實維護供應商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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