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機構開評標不可忽視的十個步驟
2017年11月28日 10:29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 陳仕偉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第87號令,以下簡稱87號令)第四十條明確,開標由采購人或代理機構主持,第四十五條詳細列明了采購人或代理機構組織評標工作的具體職責。筆者擬結合自己學習87號令的體會,與業內同仁探討代理機構在開評標組織工作中應如何發揮作用。
1.拒收逾期送達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
根據87號令第三十三條,供應商參加投標,應當按照采購文件的要求遞交投標文件并簽到。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代理機構工作人員應停止簽到、接收投標文件。逾期送達或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采購人、代理機構應拒收。
2.如實記錄開標現場異常情況。
87號令第三十九條明確,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其第四十一條明確,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先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后,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并由唱標人員宣布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招標文件規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內容。而根據87號令第四十二條,投標人對開標過程和開標記錄有疑義的,可當場反映給采購人或代理機構,但不得干擾、阻撓開標工作的正常進行。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應及時處理,并由開標現場記錄人員如實記錄。
3.把好樣品接收和保存關。
如果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供樣品的,代理機構工作人員應于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在指定地點接收投標樣品,在接收的同時,對樣品進行編號,投標文件遞交時間截止后遞交的樣品不予接收。此外,樣品的接收登記、評審、封樣,應當進行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應清晰可辨,音像資料作為采購文件一并存檔。
評標結束后,對于未中標人提供的樣品,應及時準確退還,或者經未中標人同意后自行處理;對于中標人提供的樣品,代理機構應交采購人保管、封存,并作為履約驗收的參考依據。
4.與采購人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根據87號令第四十四條,公開招標采購項目開標結束后,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應依法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合格投標人不足3家的,不得評標。實踐中,代理機構如果自身能力有限,可在與采購人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時明確,資格性審查由采購人負責,代理機構做好現場服務工作。采購人依據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規定對投標人投標文件中的資格證明等進行審查,并出具資格性審查報告。
在資格審查期間,代理機構可與采購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及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媒體,查詢投標人的信用記錄,其查詢結果以紙質截圖或將截圖保存至電子介質的形式留存。
5.依法依規組建評標委員會。
87號令第四十七條規定,評標委員會由采購人代表和評審專家組成,成員人數應當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評審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如何選定評審專家?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應從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設立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中,通過隨機方式抽取評審專家。對技術復雜、專業性強的采購項目,通過隨機方式難以確定合適評審專家的,經主管預算單位同意,采購人可自行選定相應專業領域的評審專家。此外,還應組織評標委員會推選評標組長,采購人代表不得擔任組長。
6.嚴格核定評標委員會成員身份。
代理機構工作人員應根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抽取記錄表》核對評審專家身份,核對采購人代表授權函。
7.盡到告知義務。
評標委員會成員到達評標區域后,代理機構工作人員要主動盡到告知義務。一是詢問評委會人員健康狀況能否勝任評審工作;二是公布投標人名單,告知評審專家應當回避的情形,詢問評審專家是否需要回避;三是宣布評標紀律,要求評標委員會成員簽訂《評審承諾書》。
8.維護評審現場秩序。
在評標期間,代理機構應采取必要的通訊管理措施,保證評標活動不受外界干擾。同時,還應維護評標秩序,監督評標委員會依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程序、方法和標準進行獨立評審,及時制止和糾正采購人代表、評審專家的傾向性言論或者違法違規行為;對評標委員會成員在評標活動中的職責履行情況予以記錄,并及時將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向本級財政部門報告。
需要注意的是,“監督評標委員會依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程序、方法和標準進行獨立評審,及時制止和糾正采購人代表、評審專家的傾向性言論或者違法違規行為”是87號令賦予代理機構組織評審工作的一項實質性職責,有助于代理機構更好地開展評審現場組織工作。
9.做好評審復核工作。
核對評標結果,有87號令第六十四條規定情形的(分值匯總計算錯誤,分項評分超出評分標準范圍,評標委員會成員對客觀評審因素評分不一致,經評標委員會認定評分畸高、畸低),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應要求評標委員會復核或書面說明理由,評標委員會拒絕的,應予以記錄并向本級財政部門報告。
10.妥善保存采購文件。
87號令第七十六條規定,采購人、代理機構應建立真實完整的招標采購檔案,妥善保存每項采購活動的采購文件。采購文件包括采購活動記錄、采購預算、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標準、評估報告、定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質疑答復、投訴處理決定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其保存期限為從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十五年。
綜上所述,代理機構在采購人的委托范圍內組織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應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定履行職責,并重點關注上述十個方面的內容,有助于減少質疑投訴、保證采購活動順利開展。
(作者單位:成都市政府采購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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