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評審專家管理新模式
2025年01月21日 09:39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 吳鎮江 劉悅濱
近年來,政府采購項目因資金支付快、采購流程明細等優點被越來越多企業所關注。但與此同時,因競爭激烈,越來越多的不法分子開始尋找采購流程中的疏漏之處,想借此突破政府采購公平、公正的底線原則。評審作為政府采購過程中的重要一環,評審專家被圍獵的情況時有發生。作為在政府采購過程中起到關鍵作用的評審專家,竟成為了部分投標供應商的“代言人”,這些評審專家通過明示、暗示等方式幫助企業中標。
據筆者了解,評審專家無視法律法規要求,鋌而走險的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法律意識淡薄,認為這是行業潛規則,不足為奇;二是存在僥幸心理,認為作案方式隱秘,且評審專家評審過程又不對外公開,不會被人發覺;三是評審專家考核隨機性大,評審質量無人管控,專家享有高度自主性。
筆者認為,應當從以下幾方面強化對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管理。
一是打破傳統培訓模式,引入現身說法實地參觀。以往行政主管部門每年會讓評審專家通過網絡學習觀看視頻的方式提升其法律意識,但大部分評審專家敷衍對待,致使線上學習流于形式,專家難以真實體驗違紀違法成本。筆者認為,行政主管部門可以聯合執紀執法部門開展違紀違規人員現身說法活動,讓評審專家親臨現場傾聽違紀違規人員懺悔,同時定期分批組織專家開展廉潔教育基地參觀活動,強化評審專家法律意識。
二是打破區域專家壁壘,推動異地評標機制建設。充分發揮遠程異地評標技術,實現評審專家跨市、跨省聯動評標,破除“地域壁壘”,打破評審專家的“小圈子”,避免評審專家被圍獵的現象。
三是打破行業界限,推動專家“多庫合一”共享機制。建立區域統一的評審專家庫,實現多門類專家共享共用,降低部分專家重復評標概率,同時實現多行業專家集中監管。
四是實現執紀執法雙聯動。行業主管部門對發現的招投標過程中的違法違規問題,應同時向紀檢監察部門通報涉及項目的采購人、評審專家及供應商情況,及時為紀檢監察部門提供有力線索,助力執紀質效提升。
五是實現評標監督系統智能化監管。通過對評審現場的數據進行分析,智能識別并警示評審專家在評審過程中出現的違規行為。同時對評審質量進行智能分析對比,對評審過程中出現的分值畸高、畸低問題進行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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