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發布政采妨礙公平競爭清理情況
2019年11月07日 08:53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 【打印】
從福建省政府采購網獲悉,福建省財政廳日前公布了“福建省政府采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清理情況”。按照《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統一部署,福建省財政廳組織開展全省清理政府采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工作,轉發財政部文件,細化安排部署,明確任務分工。各地各部門按照要求通過自查、抽查、排查等方式,清理和糾正10種類型的重點問題。通過清理,共發現46個問題,有關部門已按照規定進行糾正整改。
據統計,本次清理糾正的46個問題中涉及“除小額零星采購適用的協議供貨、定點采購以及財政部另有規定的情形外,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作為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資格條件,妨礙供應商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共有3件;涉及“要求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前進行不必要的登記、注冊,或者要求設立分支機構,設置或者變相設置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障礙”的共有18件;涉及“設置或者變相設置供應商規模、成立年限等門檻,限制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共有2件;涉及“強制要求采購人采用抓鬮、搖號等隨機方式或者比選方式選擇采購代理機構,干預采購人自主選擇采購代理機構”的共有1件;涉及“違反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其他妨礙公平競爭的情形”的共有22件。
福建省財政廳還強調,后續如發現福建省政府采購領域存在《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要求清理的妨礙公平競爭不利于營商環境的規定和做法,請向當地財政部門進行反映檢舉。
以下為全面清理政府采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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