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細化要求推進新政落地
2021年07月13日 08:43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針對履行主體責任,兩部門明確,采購人承擔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主體責任,應通過加強采購需求管理,落實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采購等措施,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份額,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發揮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作用。
關于預留采購份額,兩部門要求,主管預算單位應當組織評估本部門及所屬單位政府采購項目,統籌制定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的具體方案,對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項目和采購包,預留采購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包括小微企業)采購,并在政府采購預算中單獨列示。
在編制采購計劃方面,兩部門提出,對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預算的采購項目,采購人在編制采購實施計劃備案時,應當按照要求填報選擇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對于已選擇“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采購項目或采購包,非中小企業不得參與其政府采購活動。
針對規范認定方式,兩部門指出,中小企業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出具《中小企業聲明函》,否則不得享受相關中小企業扶持政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要求供應商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之外的中小企業身份證明文件。
兩部門還對公開執行情況作了明確規定,要求主管預算單位自2022年起向同級財政部門報告本部門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和采購的具體情況,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在“江西省政府采購網”公開預留項目執行情況。未達到規定預留份額比例的單位應當作出說明。
(贛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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