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臺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措施
2022年03月22日 09:02 來源:昆明日報 【打印】
《通知》明確,在政府采購預算中單獨列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采購份額。向中小企業預留的采購份額應當占本部門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其中預留給小型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
在信息公開方面,應標明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便于中小企業提前做好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各主管預算單位應當在每年2月底前匯總本部門(含所屬單位)上年度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和采購的具體情況,向同級財政部門報告,同時在云南省政府采購網公示。
在支付采購資金方面,《通知》明確了時限。對驗收合格滿足支付條件的,采購人應當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合同另有約定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同時,鼓勵采購單位根據項目實際,在合同中約定向中標、成交的中小企業預先支付一部分合同款項,進一步緩解中小企業運營壓力和交易成本,采購單位可要求供應商提交預付款保函。
《通知》明確,經主管預算單位統籌后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以及預留份額項目中的非預留部分采購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要嚴格執行價格評審優惠政策,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小微企業提供的貨物、服務項目報價給予6%—10%的價格扣除;工程項目給予3%—5%的價格扣除。大中型企業提供的所有采購標的均為小微企業制造的,可享受價格評審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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