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家供應商因惡意串通被重罰
2022年07月08日 09:32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 【打印】
山西省財政廳日前發布了三則行政處罰信息公告(晉財購罰決〔2022〕4號、5號、6號),對在采購活動中出現違規行為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罰。
晉財購罰決〔2022〕4號行政處罰信息公告指出,山西省財政廳對政府采購項目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在山西省臨汾工商行政管理學校校園基礎設施維修更換項目(項目編號:SXYS-2021-068-01)采購活動中,河南順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與其他供應商惡意串通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條、第二十五條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之規定,山西省財政廳對該公司的違法行為處以采購金額419400元千分之五即2097元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晉財購罰決〔2022〕5號行政處罰信息公告指出,山西省財政廳依法對政府采購項目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在山西中醫藥大學2021-2022學年1學期教學實驗耗材采購項目(項目編號:1499002021ATP000655-Z2021007)采購活動中,山西英海濤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存在與其他供應商惡意串通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條、第二十五條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之規定,山西省財政廳對該公司的違法行為處以采購金額976793元千分之五即4883.97元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晉財購罰決〔2022〕6號行政處罰信息公告指出,山西省財政廳依法對政府采購項目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在山西師范大學戲臺劇場模型、壁畫摹品項目(項目編號、包號:1499002021ACS01155、第二包)采購活動中,晉城市萬惠文化藝術有限公司存在與其他供應商惡意串通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條、第二十五條之規定。該公司主動承認違法事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之規定,山西省財政廳對該公司的違法行為處以采購金額360000元千分之五即180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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