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平臺管理
2022年11月16日 09:04 來源:青海新聞網 【打印】
日前,記者從青海省財政廳獲悉,為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云平臺電子賣場采購行為,省財政廳正式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要嚴格落實采購人(預算單位)主體責任。不得將政府采購項目化整為零,通過選用電子賣場來規避政府采購。根據實際采購需求,按照物有所值、貨比三家原則擇優選擇供應商及商品,采購人應通過價格對比、協商議價等方式降低采購成本。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結算合同款項,不得無故拖延確認訂單、簽訂合同,不得無故拒絕或拖延支付資金。
《通知》中還明確,要嚴格遵守電子賣場目錄管理規定,不得將不可用商城直購的項目(如:小型工程、維修、服務類等項目)申報成為電子賣場的項目,入駐電子商城的供應商資格僅用于在電子賣場進行交易,不得用于其他政府采購活動及實體店廣告宣傳。
《通知》強調,要強化對電子賣場供應商的監督管理,省財政廳將進一步加強對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的監督管理。對前期已入圍的供應商,開展常態化抽檢。若發現供應商存在注冊時提供虛假材料、在入駐后未按照電子賣場入庫協議書的約定期限及時上架產品、1個自然年內交易額為零等情形,將取消其入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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