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南沙區財政局采購措施助力戰疫情穩經濟
2020年10月29日 08:59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打印】
一、完善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市場體系,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轉發《廣州市財政局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穗南區財字﹝2019﹞194號)清理和糾正對供應商實施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等政府采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權利,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政府采購市場體系。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加快推進開標活動對外公開,允許除投標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員觀摩開標活動;探索推進采購意向公開,并明確向社會公眾提供公眾服務的采購項目,應就采購需求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暢通供應商質疑投訴渠道,依法保障當事人告知、陳述、申辯、聽證等各項權益,聘請派駐專職律師協助處理政府采購投訴案件,提高辦案質量。將雙方違約責任納入合同必備條款,對因采購人原因導致變更、中止或終止政府采購合同的,明確采購人應當依照合同約定對供應商受到的損失予以賠償或補償。推行政府采購意向公開,由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代理的采購項目,采購人均需在有關網站對采購意向進行公開,增加政府采購透明度,優化營商環境。
二、推動政府采購合同線上融資,精準助力小微企業復工復產。廣州市政府采購平臺與人行征信中心“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互聯互通,政府采購中標(成交)供應商可憑借政府采購合同的財政付款作為主要還款來源通過平臺線上申請融資,貸款申請當天即放款,無需擔保、利率優惠、程序簡便。已有多家商業銀行總行完成了后臺系統與“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對接。7月28日,工商銀行廣州北京路支行順利完成南沙區政府采購合同線上融資業務的首筆放款,政府采購合同貸款融資業務助力小微企業復工復產。
三、暢通疫情防控政府采購“綠色通道”,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明確采購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服務和工程的,作為緊急采購項目執行,無需執行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購進口物資無需核準。在保證貨物、工程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優先向復工復產企業直接采購,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效益支持疫情防控。疫情期間,南沙區采購單位通過政府采購“綠色通道”采購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大大節省采購時間,如按正常政府采購程序,需進行公開招標采購,耗時至少一個月,根本無法滿足應急需求。
四、建立預付款制度加快支付進度,助力企業提升履約能力。各采購單位應當在政府采購合同中約定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額30%的預付款,與疫情防控有關的采購合同最高預付比例可達100%,并在合同簽訂生效及具備實施條件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各采購單位需積極配合供應商履行合同、組織驗收,進度款原則上應當自收到發票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重申采購單位不得將采購文件和合同中未規定義務作為向供應商付款的條件。
五、降低政府采購活動供應商交易成本,盤活企業流動資金。按照市的統一安排,取消投標保證金。鼓勵采購單位原則上免收中標(成交)供應商的預付款保函,或視情況決定是否要求供應商提供非現金的預付款保函或其他擔保措施;疫情期間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供應商(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應當取消或減少預付款擔保。鼓勵采購單位、采購代理機構對信用記錄良好的供應商(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給予免收履約保證金等支持措施;確需收取履約保證金的,允許以保函等非現金形式繳納或提交;已繳納并因疫情影響或履約周期長等因素造成供應商資金周轉困難的,允許供應商以保函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方式置換。
六、實施“互聯網+政府采購”推行無接觸式服務,保障企業參與不斷線。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加快推進電子化政府采購,實現在線發布公告、提供采購文件、提交投標(響應)文件、電子開標、電子評審;在線上開標的基礎上,取消政府采購中樣品展示、現場演示或答辯環節,確有需要的可采用網上視頻展示方式。同時,400萬元以下的項目可通過電子賣場和協議供貨方式采購。截止目前,已實現電子采購2364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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