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扎牢政采電子賣場制度“籬笆”
2021年12月07日 08:44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江西省財政廳日前印發《江西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全面規范電子賣場交易行為。
對比該省2017年出臺的《江西省省本級政府采購網上商城管理暫行辦法》,《辦法》對政府采購電子賣場適用范圍、交易方式、供應商及商品管理、采購及誠信管理、監督管理等事項進行了全面修訂與完善。
作為“全省一張網”的重要組成部分,電子賣場不再局限于省本級,全省各級采購人單位均需在電子賣場采購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貨物、服務和工程。電子賣場銷售的商品要求為符合標準、配置通用、市場可買、貨源充足、信息完整、服務完善的產品,并要符合“商品的規格型號、配置參數、服務標準等應當與市場銷售的商品信息保持一致,不得銷售專供、特配商品”“商品價格不得高于其廠家官方網站對外公布的價格,也不得高于其他市場同期報價。其中,電商提供的商品不得高于其自有電子商務平臺同期銷售價格”等6項基本條件。在交易方式上,除了直購、競價之外,新增反拍、團購等交易方式。其中,團購的交易方式指一個采購人選擇電子賣場上架的商品并發起團購公告,其他有同樣采購需求的采購人自愿拼團,符合公告內容要求的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內自愿參與報價,按照滿足采購需求且報價最低原則成交。
根據《辦法》,該省財政廳對標準化程度較高、成交量大、價格分布有梯度的產品進行價格監測,采購人下單商品價格超出平均成交價20%的,由采購人自行決策是否繼續采購,如繼續下單采購,財政部門視情形將預警信息以適當形式報送采購人及其主管預算單位。《辦法》還要求,電子賣場商品的配置參數、市場價格、服務標準等信息隨市場發生變化或型號停產、缺貨的,供應商應在1個工作日內進行更新或下架。
對于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功能,《辦法》規定,采購人在通過電子賣場實施采購活動時,應當優先采購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電子賣場開辟專欄和設立特色館,通過加掛標識、搜索排序、流量引導等措施,方便采購人識別,引導采購人落實政府采購政策。
在誠信管理方面,電子賣場適用誠信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失信聯合懲戒。采購人、供應商違反有關規定,予以預警提醒、暫停交易權限、取消交易資格等處理,納入誠信記錄。供應商被取消交易資格的,2年內不再接受其入駐申請。對電子賣場供應商采用信用評分制,實行動態管理。
據了解,江西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自9月15日正式上線以來,上架商品日前已突破10萬件,入駐供應商達5000余家,入駐采購單位近2萬家,成交金額累計3500多萬元。12月底前,將完成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省市縣全覆蓋,實現全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一張網”。(牛向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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