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印發《關于實行自治區政府采購項目電子化的通知》
2020年06月03日 08:18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打印】
新財購〔2020〕10號
自治區各委、辦、廳、局,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財政局、各地州市財政局,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和財政部《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工作要求,我區積極推動“互聯網+政府采購”行動,著力構建集政府采購交易、監管、信息評價為一體的全區政府采購“一張網”。
自治區政府采購云平臺運行以來,對加強規范全區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規范管理、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管理和全區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建設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政府采購“一張網”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政府采購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明顯提升。
為進一步推進全區政府采購“線下無交易、采購全監管、信息全公開”,加快推進政府采購項目實行全流程電子化,實現操作留痕可追溯,過程透明全公開,打造自治區政府采購“陽光采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政府采購項目電子化的重要意義
推進“互聯網+政府采購”行動,實行政府采購項目電子化,對于規范管理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購市場環境,發揮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作用,全面提升政府采購效率,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實施“互聯網+政府采購”行動方案,推進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電子商務等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在政府采購領域的應用,通過“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路”,不斷促進政府采購與互聯網深度融合;同時加強與財政預算管理、國庫集中支付、預算績效管理等財政業務有效銜接,實現全流程閉環管理,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規范化、透明化程度都具有重要意義。
二、政府采購項目電子化的業務內容
(一)應用范圍。政府采購項目電子化適用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采購、詢價等各類采購方式的采購管理,實現從政府采購預算、采購計劃管理、采購項目委托、采購文件編制,到供應商線上報名、保證金繳納、投標或提交響應文件,再到線上開標評標、專家評審、采購結果確認、合同公示、合同簽訂與管理、履約驗收、績效評價等全流程線上采購交易與管理。
(二)實現方式。自治區政府采購云平臺項目采購交易模塊,充分與新疆政府采購網、采購人庫、代理機構庫、供應商庫、專家庫等基礎資源庫互聯互通,為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主體提供便捷的線上政府采購交易服務,為各級財政部門提供實時、全面的政府采購監管服務,實現政府采購項目全流程電子化。
(三)實現互聯互通、共享共用。加快推進政府采購與公共資源交易、財政預算管理一體化平臺的互聯互通,實現信息共享。加強政府采購與財政預算管理、預算執行、資產管理等財政業務協同、數據共享共用,形成部門預算-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支付-資產管理-績效管理等的閉環管理,實現“無預算不采購,無采購不支付,無支付不績效”。
三、有關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是政府采購項目電子化的應用主體。政府采購項目電子化,對于規范管理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發揮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作用,全面提升政府采購效率與質量,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積極支持政府采購項目電子化工作,實現政府采購操作留痕可追溯,過程透明全公開。
2.認真組織推進。自治區各級財政部門是推進政府采購項目電子化的責任主體,在政府采購項目電子化推進工作中要積極承擔主體責任。各級財政部門要結合本地政府采購管理工作實際,找出薄弱環節和問題短板,制定工作計劃,積極推進,提高政府采購管理水平和能力。自治區于2020年6月起全面實施政府采購項目電子化,各地(州市)應當結合本地實際加快推進實施政府采購項目電子化,加強政府采購活動事中事后監管,不斷提高政府采購效率和質量。
3.落實工作責任。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加強政府采購項目電子化應用。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切實履職擔當,共同推進自治區政府采購“一張網”建設。
4.加強監督檢查。各級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互聯網+政府采購”信息支撐,充分利用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電子商務等新技術新業態,加大政府采購監管,強化政府采購全流程監督管理,實現政府采購監管、績效、電子化。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
2020年6月1日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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